大学战略规划变形现象较为普遍,主要表现为规划架空、规划截留、规划附加、规划替换等形态。为保证战略规划的有效执行,一是要加强战略规划研究,提高战略规划质量,减少规划执行过程中的梗阻;二是壮大战略规划主体,让大学领导人成为战略规划最重要的领导者、组织者和推进者,提升战略规划合法性;三是提升大学战略规划公众参与的层级结构,扩大利益相关者参与程度,加大规划的利益整合力度;四是构建制度化的利益表达机制,支持合法、正面、富有建设性的制度化利益表达,扫除规划执行的体制壁垒;五是健全高校治理的监督机制,实行战略规划“问责制”,以提高规划执行效能,避免规划变形。
(详情请见:《现代教育管理》2021年第5期)